辦理機構:龍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審批事項名稱
集體合同登記備案
設定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四條
《福建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第13條、第14條
審批條件或標準
接受本轄區市屬企業集體合同的報送。報送要求:1、平等協商集體合同雙方的資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2、集體協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3、是集體合同中的各項具體勞動標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有無數量限制及
分配數量的辦法
無
審批程序
窗口受理--備案、存檔
申報材料
集體合同一式三份
承諾時間
即辦
收費標準
不收費
窗口聯系電話
252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