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有關事宜的函》(閩政辦[2012]120號)規定,我市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費率從2%降為1%,期限1年(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個人應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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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區 作者:
adminjyh 日期:
2012-10-17 11.36.59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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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納稅人:根據福建省地方稅務局2012年納稅申報期的通知,本月按月征收的各項地方稅(費)申報繳納期限為2月15日,其他專項納稅申報期限仍按有關規定辦理。如果您在申報過程中存在疑問,請撥打技術支持熱線:400…
類別:
稅務公告 作者:
adminjyh 日期:
2012-02-02 22.07.10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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